辦公室。協助市社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安排市社領導活動;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工作制度建設及監督執行;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等工作;協調機關內部各科室的工作關係;負責文電處理、保密和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財會審計科。負責市社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制和預算執行管理工作;負責市社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研究制定系統財務、會計、統計管理制度;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統計工作;彙總全市供銷系統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和指導系統合作發展基金、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建設;負責系統農村資金互助制度建設;負責系統經濟運行分析。
社務指導科。負責全市供銷系統發展規劃、綜合改革規劃、體制改革及試點工作;負責系統推動基層社、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和農產品經紀人發展工作,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組織指導協調消費等領域的合作社發展;指導系統的合作社制度建設,推動合作社社員發展工作;負責指導系統土地託管、電子商務、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現代物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煙花爆竹等行業工作;負責系統安全生產、倉儲運輸、防災救災減災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參與脱貧攻堅工作,負責扶貧商標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的工作。
社有資產經營管理科。負責市社直屬企業的管理、體制改革、安全生產和維穩工作;負責監管市社直屬企業重大經營活動、項目招投標及與經營相關聯的重大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社有資產的運營與監管,承擔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指導系統企業改革發展、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出資企業改制、併購重組、增資擴股等資本運作及不良資產整合、處置等工作;協助管理市社派出的產權代表、董事、監事;負責直屬社有企業管理層人選的建議及考察等相關工作;指導社直屬企業及系統原改制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企業重大經營項目合同的評審、風險控制;負責市社直屬企業的審計、績效管理工作。
監事會辦公室。負責監事會日常工作,辦理相關會議和文件;監督理事會的相關機構,並共同執行章程、代表大會決議、法律法規政策和完成各項任務;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檢查財務憑證和會計報表,監督財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反映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社有企業經營效益和目標責任管理、資產運營管理情況,及時發現和監督整改在重大投資、產權變更、重大決策等過程中的程序失範及其它問題,防止社有資產流失、促進保值增值;接受上級監事會工作指導,指導全市系統內監事會工作開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更新時間:2020年10月)